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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散布成都封城谣言被拘5日

时间:2020-12-09 10:02:55 来源:微闻网 作者:肖肖

我们都知道,疫情期间一点风吹草动就容易搞得人心惶惶,每当这个时候就有一些不法分子出来造谣生事,近日成都就有一男子在微信散布成都可能封城的谣言,严重影响了成都的疫情防控,成都公安机关了解情况后立即采取了行动目前该男子散布成都封城谣言被拘5日。接下来大家就跟微闻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男子散布成都封城谣言被拘5日,男子散布成都可能封城谣言,疫情造谣如何处理~

男子散布成都封城谣言被拘5日

12月8日9时许,赵某(男,31岁)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一微信群内散布“成都卫健委:将视情况采取措施,不排除封城可能”的谣言。赵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及防疫工作相关规定,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疫情变化牵动人心,谣言的传播扩散严重影响了当前的疫情防控工作。希望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一切以官方权威信息为准,并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公安机关将依法惩处造谣、传谣行为,坚决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

男子散布成都可能封城谣言

12月8日,部分网友及微信群内流传一张内容为“成都封城”的网络截图

该截图显示,来自“中新网”的网页上发布了来自成都卫健委的消息,称“将视情况采取措施,不排除封城”的字样。随后,记者第一时间与中新网及成都市卫健委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核实。经核实,此图为伪造,该消息系谣言,为被人P图。

12月8日,成都市卫健委宣传处回应,截至目前,没有发布类似消息。

目前,成都对确诊患者及已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已进行科学妥善的处置,相关的流行病学调查及核酸筛查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网传第4例李泽帅 不认识“赵姐”!

12月8日,不少网友在朋友圈、微博等社交平台发布以下信息:

上午9点05分,记者第一时间联系了泰悦湾物业客服中心。经核实,关于李泽帅确诊的信息不实。

据了解,李泽帅21岁,2020年10月16日从加拿大回北京,10月16号至10月29号在北京集中隔离14天后,又在北京待了10天,于11月8日晚上从北京回到泰悦湾小区,均有核酸检测报告及隔离证明。

11月8日至12月5日期间并未去过上述地区活动,并于12月6日凌晨4点多开车至南充,目前在南充回成都的高速上。

泰悦湾物业已经联系社区工作人员,等他回成都后,对其进行核酸检测。

请广大网友不信谣、不传谣,相关信息请在正规的官方渠道进行查阅!同时提醒大家配戴好口罩,做好防护,有出现发热咳嗽的症状,及时到正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治疗!

疫情期间故意造谣怎么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故意造谣,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

《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

二、准确适用法律,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

(六)依法严惩造谣传谣犯罪。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疫情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利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依照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煽动分裂国家罪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定罪处罚。

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虚假疫情信息或者其他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的规定,以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定罪处罚。

对虚假疫情信息案件,要依法、精准、恰当处置。对恶意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制造社会恐慌,挑动社会情绪,扰乱公共秩序,特别是恶意攻击党和政府,借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要依法严惩。对于因轻信而传播虚假信息,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成都疫情最新消息

截止作者发稿前,成都市12月8日新增4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1名无症状感染者,其中,1人为7日确诊病例卢某的孙女,1人为其亲友,近期曾居住在确诊病例家中,另外3人均为太平村村民,加上之前两例,本次新冠疫情累计病例达到6+1例(1无症状感染者),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病例1:卢某某,女,69岁,无业,居住于郫筒街道太平村11组。12月6日,因咳嗽、咳痰等症状,乘坐私家车前往郫都区人民医院就诊。入院监测体温36.2℃,肺部CT显示双肺散在分布磨玻璃影,该病例随即按照规范流程隔离观察。

病例2:赵某某,男,71岁,无业,居住于郫筒街道太平村11组,系患者1丈夫。于密切接触者隔离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结合胸部CT异常检查结果,7日晚8点诊断为确诊病例。

病例3:赵某,女,20岁,无固定职业,居住于成华区崔家店华都云景台小区,系郫都区12月7日确诊病例卢某、赵某的孙女。12月8日在对卢某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该患者近14天内,行踪比较复杂,曾去过郫都区中冶中央公园(其父母家)、锦江区嗨蓝调美甲店、老街盘盘麻辣烫、Amusing Club酒吧、Playhouse酒吧,成华区海雾里小酒吧,金牛区赫本酒吧等地。

病例4: 李某某,女,71岁,农民,居住于郫筒街道太平村11组,系郫都区昨日通报确诊病例卢某、赵某同村村民,曾与昨日确诊病例2在村上一麻将馆打麻将。12月8日于太平村居民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该患者主要活动范围都在太平村内,近14天去过太平村的茶馆、麻将馆、小诊所,还曾到附近的新民场镇赶集。

病例5:张某某,女,68岁,农民,居住于郫筒街道太平村11组,系郫都区昨日确诊病例卢某、赵某同村村民,曾在村上一麻将馆打麻将。12月8日于太平村居民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该患者行踪比较局限,近14天内,主要在太平村内活动,去过太平村菜市场,还曾到三道堰镇三堰村安置点亲友家走访。

病例6:佘某某,女,72岁,农民,居住于郫都区唐昌镇永安村(原唐元镇临石村),系郫都区昨日确诊病例卢某的亲戚,近期曾在卢某家留宿。12月8日在对卢某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该患者日常主要在家务农,隔天去新民场菜市场卖菜,自卢某家返回后未再去过新民场菜市。

病例7:李某某,男,69岁,居住于郫筒街道太平村11组,岷阳外国语实验学校食堂工作人员,主要负责食堂收餐,日常主要接触人员为食堂工作人员。12月8日于太平村居民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该患者平时主要在太平村内活动,曾与昨日确诊病例赵某一起在村里打麻将。

成都确诊病例赵某某密切接触者91人,目前核酸检测均阴性

12月8日晚,成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再次举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出席发布会的有成都市卫健委主任谢强、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区长蒲发友和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区长刘印勇。

蒲发友介绍,截至今天下午6点,根据赵某某的轨迹,已经追踪到赵某某的密切接触者91名,次密切接触者135名,一般接触者838名,全部落实隔离管控措施和核酸检测,目前已经完成新冠病毒核酸采样3050人,环境样本112个,全部为阴性;今天下午6点以后采集的样本还在检测当中。

根据流调,第一时间对其租住小区、近期到过的酒吧等场所进行严密风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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