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

上海杀害小学生案罪犯被执行死刑

时间:2020-12-03 16:34:22 来源:微闻网 作者:咕咕

大家每天都会关注到社会新闻,也常常会被新闻当中的一些事件引起愤怒,尤其是一些报复社会类新闻,一些不法分子把矛头指向无辜的孩子,这让大家都非常不能容忍,孩子是无辜的,为什么要对天真烂漫的孩子下手,近期上海浦北路杀害小学生案罪犯黄一川被执行死刑,下面就跟随微闻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上海杀害小学生案宣判结果,一起来看看吧!

上海杀害小学生案罪犯被执行死刑

据上海一中院官微消息,2020年12月3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上海一中院已依法对故意杀人犯黄一川执行死刑。

2018年6月28日,黄一川为泄私愤,蓄谋报复社会,经反复踩点、守候尾随,在上海市浦北路世外小学附近公然砍杀无辜学生和家长,致二名儿童死亡、二人轻伤。

上海一中院在执行死刑前,依法安排罪犯黄一川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派员到执行现场监督。

上海杀害小学生案案情回顾

2018年6月28日11时30分许,上海世外小学浦北路校区门口一男子持刀砍伤3名小学生与一名成年人,造成2名受伤男童经抢救无效死亡,另1名受伤男童和女性家长无生命危险。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已于第一时间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该案,引导侦查取证。

2018年6月29日,该案犯罪嫌疑人黄一川被依法逮捕。上海公安机关对在浦北路持刀砍人的犯罪嫌疑人黄一川刑事拘留以后,迅速地查明了犯罪事实,以黄一川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经审查对犯罪嫌疑人黄一川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批准逮捕。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黄一川,男,1989年6月3日出生,湖南省邵阳市人,无业。据其初步交代,其在多地长期就业不顺,2018年6月初来沪找工作无着,产生厌世情绪,转而萌发行凶报复社会的念头。

上海浦北路杀害小学生案凶手一审死刑

2019年8月30日上午10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黄一川故意杀人上诉一案(“628”浦北路杀害小学生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履行职务,上诉人黄一川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此前,一审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一川故意杀人,致两名儿童死亡,一名儿童和一名儿童家长受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黄一川系有预谋、有准备地在校园附近针对无辜儿童实施严重暴力,其犯罪动机极其卑劣,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黄一川虽经鉴定患有精神疾病,被评定为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但其罪行极其严重,人身危险性极大,且其精神疾病对其作案时辨认、控制自己行为能力没有明显影响,据此,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黄一川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后,黄一川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庭审中,黄一川辩称,其没有预谋杀人,是在精神错乱的状态下实施杀人行为。法庭对黄一川故意杀人的事实进行了调查,对一审判决认定的证据进行了质证,上诉人黄一川、辩护人、检察员分别发表了意见。辩护人提出,黄一川长期患有严重的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处于发病期,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并提供了相关证据材料;一审判决采纳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在委托鉴定程序、鉴定材料来源、鉴定过程等方面违反法律规定,鉴定内容与鉴定意见相矛盾,申请对黄一川作案时的精神状态及其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重新鉴定,综上,要求二审法院发回重审或对黄一川改判无期徒刑。

检察机关认为,原判认定黄一川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量刑适当;鉴定机构的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检材充足,鉴定过程和方法符合规范性要求,鉴定意见内容完整、观点明确,辩护人提出重新鉴定的理由不能成立,建议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黄一川当庭作了最后陈述。

庭审中,记者注意到一个细节,黄一川在陈述和辩护中认为自己长期被他人威胁、追杀,故而一定要反击、抗争来保护自己;但当公诉人问及他为何不对幻想中的“他人”进行报复时,黄一川表示印象中这些人普遍比较“高大强壮”,但同时表示,自己对6月28日案发当天发生的一切毫无印象。

当日12时,二审庭审结束,法庭将择期宣判。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来源于编辑整理发布,如有不妥之处,请与我方联系删除处理。邮箱:taopano069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