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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号房创建人获刑34年

时间:2021-04-08 17:03:40 来源:微闻网 作者:潇潇

之前在网络闹得沸沸扬扬的n号房时间终于有了新的结果,在今天据韩国媒体称N号房创建人获刑34年,使得很多的网友拍掌叫好,而对于n号房事件是怎么回事还有很多人不太了解,那么下面就让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关于N号房创建人获刑34年的相关资讯吧。

N号房创建人获刑34年

据韩联社报道,4月8日,韩国“N号房”创建人文亨旭(音译)一审获刑34年。2020年5月,警方曾将文亨旭公开示众。他承认受害者有50人,并当场道歉。文亨旭年仅25岁,是一名建筑学专业的大学生。2018年起,他涉嫌创建“N号房”聊天群,威胁多名未成年少女拍摄性虐影片,并在聊天群里传播以获取非法收益。警方确认20多名受害者。其中有3名受害者的父母试图报警,但遭到过文亨旭的威胁。2020年5月13日,韩国警方决定公开其个人信息及照片。文亨旭被捕前,就读于韩国京畿道安城市一所大学,还有1年就要毕业的他,本来正忙于准备毕业作品。但在2020年4月,他突然向导师提出,因“个人情况”申请休学,当时距离“N号房”赵博士被捕没有多久。

n号房是什么东西

韩国“N号房”事件,背后隐藏着一连串令人发指的犯罪事件。

简言之,“N号房”就是主谋们通过社交平台Telegram建立多个私密聊天房间(N号房),威胁女性(包括未成年)并强迫她们成为“性奴隶”,逼迫女性拍摄各种“性剥削”视频上传至私密房间。

据韩国警方表示,因涉嫌威胁未成年人拍摄性剥削视频,并在SNS上传播,“N号房”节目的运营者目前已被拘留。该案件从2018年开始,嫌犯在聊天室发布性剥削画面供会员观看并收取会费,会员多达26万。

截止至目前警方所掌握线索的被害女性多达74人,其中16人为未成年人,最小年龄受害者为年仅11岁的某小学生,加害者至少过万人。

n号房案件犯了什么罪

罪名一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赵某以收费方式发展会员,牟利目的显然,先是制作视频,进而在社交软件上以设立秘密聊天房间的形式传播色情视频、图片,根据我国《刑法》第363条的规定,其行为已涉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按照行为性质严重程度,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乃至无期徒刑,当然还有罚金或没收财产。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罪名二 【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

赵某以曝光被害者个人信息、视频或照片的方式相要挟,胁迫被害人继续拍摄淫秽视频。该行为虽然发生在虚拟网络中,亦属于猥亵的一种方式。根据《刑法》237条,按被害人年龄的不同,赵某的行为涉嫌强制猥亵、侮辱罪或猥亵儿童罪,可能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开设聊天房间被认定为聚众或公共场所,且以现场直播的形式侵害被害人的,可能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害人是儿童的,还会从重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罪名三 【故意伤害罪】

据媒体报道,聊天房间部分视频显示还有用剪刀伤害被害人胸部的行为,如赵某共谋且伤害严重程度达到轻伤以上的,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和行为性质、后果、手段残忍程度,赵某可能被判处拘役、管制乃至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罪名四 【强奸罪】

据报道,聊天房间还有视频显示一个姑娘被带到宾馆强奸,被同步到网络上。如赵某对该强奸事实有共谋、安排指示等参与行为,则可能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死刑。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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