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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网民侮辱南京大屠杀死难者被刑拘

时间:2021-04-07 10:07:20 来源:微闻网 作者:潇潇

南京大屠杀是我国在抗日战争期间中发生的一个事件,这也是我们的一个耻辱,而就在最近有消息称有人在网络上侮辱南京大屠杀死难者,这一行为引起了广大网友关注,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的话就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19岁网民侮辱南京大屠杀死难者被刑拘

19岁网民侮辱南京大屠杀死难者被刑拘

近日,接群众举报,有网民使用多个账号连续发布侮辱南京大屠杀死难者言论,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接到线索后,@南京网警巡查执法 迅速开展工作,于4月2日晚将犯罪嫌疑人陈某(男,19岁,广东普宁人,无业,现居西安)抓获。经查,陈某为博取网民关注,故意发布侮辱南京大屠杀死难者言论。目前,南京警方已对陈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网警提醒:网络空间是公共空间,网络社会同样是法治社会,发布网络言论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恪守道德底线。对于胆敢挑战法律尊严、亵渎民族情感的,公安机关必将依法处理。

侮辱英烈罪怎么判刑

公然侮辱烈士,属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罪。如果情节严重,应该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进行管治教育以及剥夺政治权利。如果情节较轻,那么可以通过教育、训导,以及缴纳罚金的方式来进行处罚。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禁止歪曲亵渎英雄烈士事迹。英雄烈士的名誉和肖像、姓名都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 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公安、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网信、市场监督管理、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发现前款规定行为的,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为什么很多人侮辱英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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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分人是不了解历史事件,纯属口误

一部分人是典型的极度自负且狂妄,觉得那些都算个啥?我就说了,咋地?

一部分人觉得自己想的才是正确的,我认为他好他才好,遇到有和自己意见不同的就开喷,俗称键盘侠

还有一部分,这部分比较特殊,听山说山,一个人说了啥,他也跟着说啥,这样的人别说还很多,同样的是,他们也并不了解历史

为什么日本要进行南京屠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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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海战争结束之后日军的伤亡还是比较惨重的, 在上海作战过程中日军因为拉起的战线比较长,所以军队也出现了疲惫的状态,再加上物资供给上出现了有些不足,所以日军司令决定进攻南京,乘胜追击下打算直接消灭中国的主要力量,本来只是掠夺和奸淫妇女的行为,可是为了掩盖这种罪行,便演变成了最后的大屠杀。

二,在南京 国民党军队的抵抗十分激烈,这次保卫战让日军伤亡直线上升,有着极大损失的日军不但没有放弃进攻南京,反而在占领南京之后展开了极大的报复。日军本来就是个兽性足、残暴无情的群体,他们为了发泄对中方军队的仇恨展开了疯狂的报复行为,也是在失控之后的一种发泄。这两点在南京大屠杀原因中十分重要。

三,南京大屠杀原因就是日军一向是十分藐视中国人的,中方的反抗激起了日军更大的藐视,他们想通过屠杀事件打击中国的信心,同时也向人们证明日军比中国军队更加强大。

四,日军模仿清军用屠城,用铁血的方法去打掉所有敢于反抗的勇气,来逼迫中国军队产生不敢抵抗心理,妄想用这个手段来破坏中国军队和中国人的抵抗精神,并最终实现彻底占领并同化中国。

五,因为是首都,不少国民党留下的特务,不甘屈服的军人,热血的战士,一直在隐性地跟日军打游击,让日军感到了统治的困难。为了杀伤反抗的有生力量,无差别的进行屠杀。

六,用杀人、奸淫、掠夺这些方式激发士兵的作战意识,告诉士兵打仗可以得到荣誉、女人、财物以及对日本天皇的效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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