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

2岁男童两分钟遭老师掌掴8次

时间:2020-12-05 11:30:03 来源:微闻网 作者:肖肖

老师体罚学生是近几年社会上舆论特别大的一个话题,即使是幼儿园的小朋友也经常会受到老师的打骂,近日福州泉州一名2岁男童两分钟遭老师掌掴8次的新闻备受关注,据悉这名2岁男童被扇耳光的原因是不好好睡午觉还哭闹,于是18岁的老师项某某Juin动手扇了他8个耳光,导致男童右脸红肿淤青,目前涉事教师以及被解聘,但是涉事幼儿园却还在正常运营。下面大家和微闻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2岁男童两分钟遭老师掌掴8次,老师掌掴学生应受到怎样处罚~

2岁男童两分钟遭老师掌掴8次

福建泉州男童天天(化名)今年刚两周半,近日被寄托在离家不远的好孩子幼托中心。8月31日中午,他因为不好好午睡,期间有哭闹,被18岁的老师项某某打巴掌,致右脸明显红肿、瘀青。

记者从好孩子幼托中心了解到,涉事教师项某某已被解聘。目前,泉州海滨派出所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男童不午睡 被当班老师打巴掌

天天的奶奶叶女士介绍,今年8月中旬,她把刚满2岁半的孙子天天,寄托在位于新华南路50号的好孩子幼托中心,并交了半个月的学费600元。

“右脸又红又肿,有大面积淤青。”叶女士介绍,8月31日下午5点,她去接天天放学,发现天天脸上有疑似被打的痕迹。她当即询问当班的女老师,但老师说天天是睡凉席导致的。

孩子脸上伤痕明显

“天天虽然还不大会说话,但会用手势表达,他用手比划着打脸的动作,我就报警了。”接到叶女士报警后,鲤城公安分局海滨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涉事教师项某某带到了派出所。叶女士介绍,在派出所,项某某终于承认,因为天天不午睡,她打了天天右脸几个巴掌。

当晚,叶女士带着天天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鲤城院区做相关检查,天天颅内没有损伤,属于脸部外伤。

“天天这几天总是睡一会,哭一会,食欲也不好,不知道是不是吓到了。”叶女士介绍,天天在托管中心被打,托管中心应该赔偿天天的医药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等共计2万元。

涉事教师已被解聘 愿意协商赔偿

记者来到好孩子幼托中心,此时,一名老师正带着6个幼儿做游戏。好孩子幼托中心负责人庄女士介绍,这家幼托中心她开了10年,接收1~3岁的幼儿,每月费用1250元,“平常寄托的都是周边没有大人看管的孩子,多的时候有20几个孩子,少的时候有10几个”。

幼托中心还在正常运营

“打人的老师今年18周岁,姓项,是河北人,刚刚从泉州一家中职学校的幼教专业毕业。”庄女士说,项老师来幼托中心两个多月,是之前中心的一名老师推荐来的,平时看起来也挺有爱心的,跟中心里的孩子处得不错。

昨天上午,海都君通过电话联系上了项老师。“我很后悔,都怪我一时冲动。”项老师介绍,8月31日中午,包括天天在内有14名幼儿在午睡,但天天睡了一小会就醒了,在边上一直哭闹。她抱着天天有哄,有亲,但从1点12分哄到1点37分,天天还在持续哭闹,还把其他孩子吵醒了。

“我那几天失眠,睡不好,又担心天天把新来的一名女生吵醒,怕他们两个到时候一起哭闹。我突然就情绪失控,打了天天一两巴掌。”项老师说,她打完天天,天天没有哭,也不吵闹了,但她很后悔。她有跟庄阿姨说她打了天天,两人还给天天涂了药。

庄女士介绍,幼托中心已在9月5日与项老师解除合同关系。经过这几天的协调,将由项老师赔偿家长所有医药费、治疗费,幼托中心赔偿4000元营养费,但目前双方就赔偿费用差异较大,还在进一步协商中。

目前,海滨派出所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老师掌掴学生应受到怎样的处罚

1、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规定“禁止体罚学生”;

2、《教师法》三十七条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也明文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体罚,是教师对学生肉体实施惩罚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殴打、罚站、下蹲、超过身体极限的运动、刮脸、打撕嘴巴等行为。变相体罚,是指采取其它间接手段,对学生肉体和精神实施惩戒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劳动惩罚、抄过量作业、脸上写字、讽刺挖苦、谩骂、烈日下暴晒等行为。

老师体罚学生触犯哪些法律?

1、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2、《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第48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4、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规定:“禁止体罚学生。”

5、《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也明文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来源于编辑整理发布,如有不妥之处,请与我方联系删除处理。邮箱:taopano069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