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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抽中林肯轿车遭主办方赖账

时间:2020-11-26 11:25:24 来源:微闻网 作者:肖肖

如果活动抽奖抽中了一辆林肯轿车你会怎么样呢?很多人的第一反应自然是超级开心了,去年上海的罗女士就在活动中抽中了一辆林肯轿车,但是活动方的举动却让人非常愤怒,罗女士抽中林肯轿车后却遭主办方赖账了,主办方称奖品本来是内定的,之所以抽中罗女士是出现了纰漏,最后只给了罗女士一个车模,罗女士一气之下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活动方必须向罗女士交付一辆林肯轿车。下面,大家和微闻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女子抽中林肯轿车遭主办方赖账,虚假抽奖的法律后果~

女子抽中林肯轿车遭主办方赖账

据报道,在2019年,上海的罗女士经朋友邀请,参加了某公司举办的“三八女王节”活动,并抽中了大奖,奖品为一辆真正的林肯轿车。

罗女士激动万分,上台领了奖,对活动主办方表示感谢,并且还发布了朋友圈,告诉了亲朋好友,分享自己的喜悦。

但是让罗女士想不到的是,活动结束后,主办方告知罗女士,活动出现了纰漏,奖品原本是内定给员工的,只能送给罗女士一个车模“以资鼓励”。

罗女士对此很是气氛,与活动主办方协商无果后,罗女士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活动主办方需按照约定向罗女士交付一辆林肯轿车。

对于此举,网上的吃瓜网友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法院干的漂亮”、“宁可说出潜规则,也不想兑现奖品承诺,公司脸面还要不要?”、“是不是玩不起”。

事实上,在实际生活中,也偶尔会发生一些抽中大奖后,主办方赖账的事。对此,消费者朋友应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而且从此次上海法院的判决来看,消费者起诉主办方后,大概率会胜诉。

因此,对于那些既想要不错活动效果,又不想拿出真金白银奖品回馈参与者的主办方,要明白,哪有那么多空手套白狼的好事呢?

网友热评:

都内定了,还能被人抽走,作弊都不会......

玩不起就别玩!!面子里子都丢了

玩不起就别搞抽奖活动的丢人现眼

哈哈哈哈哈暗箱操作没做好

现在这些抽奖还不就是内定,没先到这次就演砸了

相关资讯:在公司中奖十一万,只拿到一点还被辞退,女子怒了:就是想赖账!

公司年会向来是让员工们狂欢的存在,因为年会上经常会有很多的福利、奖品,有年会基本证明可以好好的玩一通了,有些公司为了炒热气氛,甚至在年会上搞一些高额的抽奖,而小李就是这样的公司中一位幸运儿,不过说幸运儿也好,说不是也罢,现在的她,和自己的公司,可以说是“法庭上见”了。

原来,在上次年会的时候,小李抽奖成功抽中了11万元的奖金,当时小李自然是很高兴啊,小李至今还记得当时的情况……在一片灯光中,小李接过了公司递过来的11万元支票,主持人大喊“请响起你们羡慕的掌声”,而小李当时也非常开心,其实说白了是因为录像还在,而这件事后来却成为了一个无头支票,原来,公司后来只给她发了其中的一点,也就是2万元,那么后来的9万元呢?公司称是之后补发,然而一直没发,不仅没有发,甚至还直接把小李辞退了。

为此,一怒之下的小李直接将公司给告上了法庭,小李在面对记者采访的时候说的非常明确:“当时说好的11万,只给了两万元,还没过两个月就把我辞了,这很明显就是想要赖账不给钱了!”首先小李进行了劳动仲裁,仲裁的结果是——公司补偿因为辞退的补偿金,可是那个奖金依旧没给。那么公司方面是怎么说的呢?记者采访的时候自然也找到了公司,并且对于这件事进行了询问,公司的回答倒是很淡定,也非常离谱:我们公司从2015年开始一直是这样的规定,如果说员工拿到大奖之后工作不满一年,那么有权撤销大奖,可是这属于“不成文规定”。

这样的说法会有什么后果可想而知,在法院的一审判决中,就直接判定这奖金属于员工的福利待遇,所以赞同小李这一方,要求公司补偿完整所有的奖金,然而公司对于这样的判决非常的不满,提起了上诉,而案件等待进一步审理中。

对此怎么看呢?

1、公司的做法明显有问题。一般来说,公司的诚信是最重要的,既然在大会上用11万元作为奖励,那么就应该直接兑现,否则这家公司的诚信将会遭受极大的怀疑,而最重要的条款竟然也是“不成文”的,所以公司方面根本就是说不过去的状态。

2、笔者觉得,这起案件就算是二审,公司依旧处在理亏的状态,说到底,如果不想给的话,那么要么别把奖金设置那么高,要么干脆搞其他的活动,在已经许诺完成的情况下再弄这一出,需要给赔偿金不说,奖金需要补全,损失了一名员工,甚至还损失了公司的诚信,所以说得不偿失啊。各位读者,你们觉得,这起案件到最后,究竟是谁会胜诉呢?

业主抽中50万元头奖被赖账 开发商称需购买别墅

前几天,这馅饼就砸到了徐先生的头上。他在房产开发商答谢酒会上抽中50万大奖,不过事后只看着了馅饼,却就是吃不到嘴里,惹得他极为恼怒。

徐先生说,他10月底花了700多万元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月初开发商为了答谢客户,特地邀请VIP客户携家人参加答谢酒会。酒会活动进行到高潮时,主持人宣布开始抽奖活动。幸运的是,徐先生的女儿居然抽中了一等奖,50万元奖金,可以直接抵扣房款。徐小姐当场兴奋不已,还应主持人的要求当场和公司高层合影留念。

没想到当第二天兴冲冲去售楼处兑奖时,徐先生却被告知此奖无效。销售人员说,本次一等奖奖项只针对购买别墅的客户,他不属于抽奖的目标客户。徐先生当即就怒了,抽奖前为何没有说明?奖券上为何没有文字说明特别标注?抽奖后为何当场不作废?为何当着大家让女儿和老板合影?为何当场不重新安排抽奖?而且据他所知,当天和他一起中一等奖的,还有一名客户,也是非别墅客户,也遭到了开发商的拒绝。

销售人员解释称这是他们的失误,又说是主持人没有领会清楚,并建议徐先生若介绍一个客户过来购买别墅,这50万元可以抵扣购房款。听闻此言,徐先生更感觉全家都被玩弄了。事后,销售人员又表示,可以协商给予徐先生一定补偿,比如免去一年物业费等,徐先生对此不能接受。

根据徐先生提供的电话,记者联系了售楼处的销售主任。陈主任表示,一等奖的确仅针对别墅客户,该事件的解释权归开发商所有。由于当天的活动他并未在场,因此不清楚现场的具体情况。他已将徐先生的情况向开发商反映,但目前开发商销售负责人在香港,之后会来上海与徐先生进一步协商。

上海升通律师事务所汤新裕律师表示,在该起事件中,双方建立的是一个射幸合同,其合同主体和内容只能根据抽奖当时的意思表示来确定,即当时没有明确公告非别墅客户不能参与抽奖,每个在场客户都有权抽奖,也即有权与开发商订立该射幸合同。事后开发商“只针对别墅客户”这一意思并不构成合同内容,因此当事人不受该约束。汤律师表示,射幸合同的特点之一,是抽奖前由于中奖的不确定性,双方的权利义务并不确定,但一经抽奖和中奖程序,双方的权利义务便可以确定。因此,购房者一旦中奖,开发商即负有交付合同的义务,而无权单方面违约。购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义务,但需要注意搜集和保存证据。

抽奖欺诈行为如何处罚

根据《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三条规定,欺骗消费者行为有

(一)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二)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

(三)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四)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消费者如果发现销售商在促销活动中销售不合格商品以及掺杂、掺假等商家欺骗消费者情况,可及时向工商、物价等部门举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

第十条 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一)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二)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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