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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虐死女子被配阴婚?亲属回应

时间:2020-11-25 10:07:06 来源:微闻网 作者:肖肖

这几日,山东一女子因不孕被丈夫公婆虐死的案件引发了外界的关注,其中最让大家疑惑的就是虐死一条人命凶手居然只被判刑2年,法院给出的解释是被告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法院决定从轻处罚,但是荒唐的事情一件接着一件的发生,那有媒体爆料山东被虐致死女子阴婚?随后亲属回应遭虐死女子被配阴婚是不存在的事情,那么下面大家和微闻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遭虐死女子被配阴婚?亲属回应,山东被虐致死女子配阴婚,配阴婚犯法吗~

遭虐死女子被配阴婚?亲属回应

“女子不孕被婆家虐打致死案”将于27日开庭,就在民众等待法院开庭期间,传出受害女子方洋洋死后,被娘家配了阴婚,娘家人还收了几千块钱“彩礼”。对此,方洋洋的表哥谢树雷解释称,阴婚是当地的旧俗,为了让孩子死后不孤单,“这个事情是叔叔一手操办的,收的钱我一分没拿,主要用来办后事、买东西。”

阴婚,也称冥婚,即为死亡的单身男子或女子配一具女尸(男尸),双方以夫妻名义合葬,是一些地区的旧俗,已有数千年历史。如今,在我国农村一些地区仍有这种迷信风俗存在。

“我们年轻人不太懂这个,主要是叔叔操办的,收了几千块钱。”方洋洋表哥谢树雷称,在当地农村有阴婚习俗,尤其是年轻人去世,白发人送黑发人时,为了让孩子在九泉之下不再孤单,会办阴婚,也算是对死者的一种安慰,对家人的一种精神寄托。

谢树雷说,方洋洋死后,其患病的母亲主要由方洋洋的叔叔照顾,操办阴婚这件事就是这位叔叔办的。至于收的几千块钱,也是叔叔保管,“具体用在什么地方我无法说得那么清楚,出殡的钱、送礼买东西的钱,平时给她母亲生活的都有吧。几千块钱,即便是在农村,也干不了什么。反正我是一分没拿,这钱我拿着不合适,心里过不去。”

“配阴婚”事件被网络发酵后,谢树雷表示接到了很多媒体记者和网友的质问,他在网上也进行了解释,他希望大家还是关注表妹被虐待致死的案子本身,对于“配阴婚”的事情,“农村有些旧风俗,家里的情况也比较复杂,还是理解万岁吧。”

据其介绍,方洋洋被虐待致死案原定27日开庭,是否有变化,明天律师会得到准确信息。

山东被虐死案件始末

近日11月16号,从山东德州了解到一起虐待案件,由于被告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法院决定从轻处罚,被害人家属上诉之后法院决定重新审判。

据了解被害人方某(女)是家里的独生子,方某的父亲早年已经去世,母亲还患有精神病,所以方某在婆家过的并不好,由于自身有点反应迟钝而且还没有家里人的依仗,导致婆家人对方某不是打就是骂,从方某的婆婆刘某口中得知,方某以前和同村的一个男的同居流过产,导致不能生育,这让方某的老公张某可气坏了,一家人看方某是越看越不顺眼。

方某的公公每回喝完酒后都会对她进行暴打,每次下手都很重,并且还不让方某吃饭,一家人对方某通过冷、饿、打、骂、禁闭的形式进行摧毁,家里的活只要方某不干,婆婆对着她就是一顿打,曾经方某的丈夫张某让她拿个东西,方某没有拿,张某拿起剪刀一把抓住方某头发就是一顿剪,或者是不听话了丈夫张某就会拿起棍子在方某臀部背部手部抽打,行为极其恶劣。

方某是死于2019年1月31号的晚上,当天方某说自己不舒服浑身冷,婆婆刘某就下了一点面让方某吃掉,吃完后方某继续睡觉,直到晚上6点的时候方某呼吸不畅导致死亡,在急救人员到达后已经没有了呼吸,在当天公婆两人对张某还进行过殴打、罚站行为。

方某的亲戚说方某刚嫁过去的时候有160多斤,现在只有60多斤,可见被虐待成什么样子了,经过法院审判,丈夫张某判2年缓刑3年,公公判三年,婆婆刘某判2年2个月,赔偿共42562元,法院判决后受害人家属认为量刑太轻已经上诉了,你是怎么看待这件事。

对于此事我们旁观者应该如何看待呢?

“阴婚”,是古代流传下来的封建迷信的做法,意思就是为去世的人找配偶,让他们在阴间成双成对,好早日投胎转世。

之所以会出现“配阴婚”的现象,这与古代的封建思想有关。

在古代,有人认为,未婚配的男女去世之后,如果不给他们“配阴婚”的话,会导致家宅不安,而且去世之人也不能顺利投胎。

正是因为这些迷信的思想在作祟,所以才会有“配阴婚”这个说法存在。目的就是为了让死者能够顺利投胎转世,保佑家宅平安。

因为“配阴婚”,曾经出现过耸人听闻的荒唐事件

在2019年的时候,陕西省宜川县曾经审判过一起盗窃尸体的案件,这起案件的起因就是因为“配阴婚”而引起的。当事人古某、周某、师某、罗某等人,为了谋取利益,牵线搭桥,找寻需要“配阴婚”的买家之后,便开始寻觅踩点,深夜盗挖女性尸体。

这几名盗挖女尸的邪恶之徒,在宜川县境内总共盗挖女尸4具,并转手“出售”。说起来还真是耸人听闻,“配阴婚”本就是封建迷信的做法,而一些人居然拿此事来做起了“买卖”,而且还发展到了盗挖尸体的地步。如此做法简直就是丧尽天良。

那么在这起事件中,咱们应该如何看待“配阴婚”的问题呢?

既然事实已经发生,而且人已经火化,我们也无法给予过多的指责。

但是,“配阴婚”这种做法必须得到遏制,现在是社会主义新时代,国家一直都在提倡移风易俗。

移风易俗移的是什么风?歪风邪气;易的是什么俗?封建陋俗;而“配阴婚”这种行为,就是封建社会的遗毒,更是封建社会传下来的歪风邪气、迷信陋俗,与现代社会的发展格格不入,像这样的封建陋习必须予以根除。

配阴婚犯法吗

配阴婚,是指为死了的人找配偶。配阴婚本身属封建迷信,不构成违法犯罪。但是如果为了配阴婚而盗窃尸体则构成违法或者犯罪,涉嫌侮辱、盗窃尸体。或者从事封建迷信活动中从中牟利、危害社会等,就是违法。

《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了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罪,具体为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另外,“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 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

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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